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目录
1.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2.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3.关于房产中介的法律条例4.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考试用的)5.请问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啊?6.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7.与房屋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8.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2011年4月22日修正)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2005年10月27日修订)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二)主要法规、规章:(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废止)(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2011年1月8日施行)(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施行)(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优先选用通过ISO9000认证的施工企业。3、要对供货企业进行评价和选择,以确保三大材、工程设备及其他物资的质量。搞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开发企业在工程招标后,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不管施工企业是否通过质量认证,1、不能将主体结构进行分包以及其他违法分包;2、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质量计划,明确对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3、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4、使用合格的施工设备和检测器具,并保证施工安全;5、对特殊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对建材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1、对于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开发企业一定要对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评价选择,再委托监理;不允许紧急放行(来不及检验而先投入使用),最起码是钢材和水泥禁止紧急放行;不允许例外转序(来不及检验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必须经过严格审批;4、对分项、分部工程未取得合格的检验结果时,不得进行最终检验(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贯标中还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还要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国际标准),这样才能使住房或者工作场所具有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经济性等五大性能;才能使城市的立体环境(水、土壤、大气等)得到控制和改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效益,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物业管理条例4、房屋登记办法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土地登记办法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修订)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9、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在“

2.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公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扩展资料交易模式地产交易形式(1)一级市场。这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市场,它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关于房产中介的法律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第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第七条 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第九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考试,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的考试办法和试题,第十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第十二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由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第十三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第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三)合同履行期限;(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第十九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第二十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入、支出等费用,以及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委托人应当协助。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第二十四条 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吊销资格证书,(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反本规定。

4.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考试用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二)主要法规、规章:(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废 止)(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4 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 施行)(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

5.请问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啊?

(一)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 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 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 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二)主要法规、规章:(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 止)(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 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 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 日起施行)。(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 施行)(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 施行)(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施行)(20)《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3月16日发布,2011年5月1日施行)(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 发布施行)(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11年6月3日发布施行)(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6.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

《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7.与房屋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这是房地产的四个基本法律。

8.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适用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二手房交易中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买卖双方为逃避税收在居间买卖合同中约定虚假成交价,一方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现售合同,对方不同意导致现售合同未能订立的,视为房地产买卖合同不成立。原居间买卖合同没有约束力,当事人请求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或者支付佣金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付款方式等其他条款在不同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应认定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条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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