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开垦费与耕地占用税有什么区别

耕地开垦费与耕地占用税有什么区别

目录
1.耕地开垦费与耕地占用税有什么区别2.土地登记要件中:1、是否必须缴纳耕地占用税;2、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条文3.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要交耕地占用税吗?根据耕地法律,指的只有占用林地,牧草地等其他才不用交4.拒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中国近期颁布的法律法规有什么6.学校扩建占用农田,涉及哪些建筑法律7.请问要把农村的耕地拿来建房子要走什么法律途径呢?

1.耕地开垦费与耕地占用税有什么区别

耕地开垦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开垦费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耕地占用税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耕地开垦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两者的共同处都是出自为了保护国家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2.土地登记要件中:1、是否必须缴纳耕地占用税;2、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条文

土地登记要见中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你要先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三个税种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3.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要交耕地占用税吗?根据耕地法律,指的只有占用林地,牧草地等其他才不用交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少?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三、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四、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4.拒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少?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三、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四、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五、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六、特别规定有哪些?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5.中国近期颁布的法律法规有什么

2008年以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7号)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令第5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6.学校扩建占用农田,涉及哪些建筑法律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三、青苗补偿标准: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7.请问要把农村的耕地拿来建房子要走什么法律途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总理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第八条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第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第十二条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第十三条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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