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

经常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

目录
1.经常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2.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或定义3.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是什么4.关于法律不追究责任声明的认定5.重新犯罪法律追究6.如何定义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7.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当时追究还是不追究??

1.经常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

但不排除以后可以提起诉讼追究责任的权利。不意味自己已经放弃对被开除者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权利。法律责任,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特点: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或定义

1、法律责任的竞合,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即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导致了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如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别追究,(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如果是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不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则应针对各行为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处理。(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导致了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当责任主体的数个法律责任既不能被其中之一所吸收,显然有悖法律原则与精神时,就发生法律责任间的冲突,3、产生原因 不同的法律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4、处理 (1)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经被追究。

3.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责任追究 应把握的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责任法定原则,是指追究违法行为人法律责任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予以追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予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处罚无效。此条说明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处罚无效。《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罪刑法定和无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定罪的原则”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然而《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只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作出刑罚规定,并未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作出刑罚规定,的刑事处罚原则,执法机关不能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关于透明度的问题”法律作为行为规则。其指导和评价作用的前提是法律必须为公众所知:人们才有遵守法律的可能。凡是涉及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规范文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二是处罚公开。《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里的告知权利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还应告知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公正原则强调的是一种合理性”合理性一般针对的是自由裁量(裁定)行为,遵循公正原则必须做到,一是同等情况相同处罚。即两个以上违法者在违法行为的事实背景,处罚结果一定相同:二是遵守公正的程序原则,法律规范规定处罚程序是为了实现结果的公正,因此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允许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三是行政处罚与违法(包括犯罪)行为相适应。即处罚轻重程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相称或相均衡,是我国法律制度的最大特色。它既体现了处罚的预防目的,一是对违法行为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因为处罚对于被惩处者来说,是其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将教育贯穿于处罚工作的始终,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只有把惩处与教育、惩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实现处罚的最终目的“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原则事实清楚是指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必须清楚”这是对违法行为正确定性的客观基础。证据确凿是指据以认定违法行为和给予违法行为人处罚的证据必须能够充分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以及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对不能充分证明违法行为客观情况的证据则不能采信,所取得的证据要能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应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法律不追究责任声明的认定

是属于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

5.重新犯罪法律追究

是属于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6.如何定义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认定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5) 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6) 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

7.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当时追究还是不追究??

其含义是现在不追究不意味着将来不追究,保留追究的权利。必要的情况下,随时有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通常通常出现法律文书函告中”一方当事人表达虽然做出了某种行为、行使了部分权利或谅解了对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不构成刑事的违法),但并不想放弃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要求其承担责任的权利,扩展资料案例。南海网海口2016年3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海口秀英村一民宅内违规加工肉制品的加工点被查处。现场有证据显示该加工点与海口永和豆浆有关:海口市美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在永和豆浆大英店内查获69斤无标签冻肉并立案调查处理;名义被盗用“永和豆浆华南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公开声明”称黑加工点与己无关,将保留追究加工点老板罗云的法律责任,永和豆浆,以永和豆浆华南公司名义发布了一份《关于网络及电视媒体报道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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