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在路边收停车费合法吗?那条法律法规不允许?能否没收个人所得财产?

私人在路边收停车费合法吗?那条法律法规不允许?能否没收个人所得财产?

目录
1.私人在路边收停车费合法吗?那条法律法规不允许?能否没收个人所得财产?2.物业要收业主的停车费有法律依据吗3.停车场15分钟免费停车是哪一条法律4.请教:道路停车的法规条款5.公路停车位收费合法吗6.停车场逃费的法律责任7.国家对停车场有什么规定

1.私人在路边收停车费合法吗?那条法律法规不允许?能否没收个人所得财产?

个人在路边停车收费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停车费的影响1、停车费对消费者私家车出行的影响。由于停车费用是开车者出行代价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开车出行的需求。提高停车费会导致私车出行欲望的降低。

2.物业要收业主的停车费有法律依据吗

3.停车场15分钟免费停车是哪一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于道路停车的法规条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停车泊位不足的,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4.请教:道路停车的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于道路停车的法规条款。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公路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你是怎么处理的

6.停车场逃费的法律责任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杭州开始实施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机制,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告了一名85后女车主,女孩拖欠停车费高达1470元。之前还有一位车主拖欠停车费3000余元,听到服务中心要动真格起诉的风声后,匆匆补缴。这个85后的姑娘成了杭州市第一例公共泊车位停车欠费案的被告。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方面认为,停车泊位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服务提供方和司机其实是构成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如果拒不缴费,道路停车服务中心方面说,累计在江干区采荷路段停车22次,共计产生了1470元的停车费没有缴纳。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拖延。市停车监管中心说。

7.国家对停车场有什么规定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第二条 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第三条 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第五条 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第六条 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第八条 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扩展资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文件要求,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通知要求规范停车设施用地管理。依法确定停车场土地使用年期,停车场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最高不超过50年确定。工业、商住用地中配建停车场的,停车场用地出让最高期限不得超过50年。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规范编制停车场供地计划。停车场用地供应应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的,其建设规模应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安排用于停车场用地,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细化停车场供地政策。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协议出让价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标准。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配建停车场用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鼓励租赁供应停车场用地,各地可以制定出租或先租后让的鼓励政策和租金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用地综合开发配建商服设施,配建的商服等用地可按市场价有偿使用。出让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pangyu.com/zixun/82851.html

(0)
上一篇 2023年 7月 13日 下午12:07
下一篇 2023年 7月 13日 下午12: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