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最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文件有哪些?

银监会最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文件有哪些?

目录
1.银监会最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文件有哪些?2.贷款五级分类是指什么?3.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4.贷款五级分类方法用于管理哪些风险5.贷款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是什么?6.我国的贷款五级分类法有哪些7.贷款五级分类偏离度正常范围是多少

1.银监会最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文件有哪些?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20072.几种直接分类的贷款:30天内的收回再贷应不优于收回前级次违规贷款:至少归为关注借款人逃废债:未逾期的至少归为关注,逾期的至少归为次级非应计贷款:不能高于次级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1)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不得优于关注(2)进行诉讼执行程序的。

2.贷款五级分类是指什么?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1、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2、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3、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4、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5、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贷款的风险避免:对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具备一定的资金、可以依法经营的私人钱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专为民间金融机构;2、 民间借贷的利率更加要透明化的管理,规范这种民间的借贷我们要充分的来考虑借贷的需求,还需要纳入我们的有效管理方式,可以根据放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来进行上下的浮动。

3.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借歆人的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的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的一种贷款管理方法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尽管目前借款人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也可能会造成一些损失。

4.贷款五级分类方法用于管理哪些风险

正常贷款核心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关注贷款核心定义: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贷款核心定义: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可疑贷款核心定义:

5.贷款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是什么?

正常贷款核心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关注贷款核心定义: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贷款核心定义: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贷款核心定义: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贷款核心定义: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6.我国的贷款五级分类法有哪些

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b、贷款未到期。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次级类(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损失类(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5)借款人触犯刑律,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10)助学贷款逾期后,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d、借款人触犯刑律,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

7.贷款五级分类偏离度正常范围是多少

偏离度为0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5%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30%-50%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50%-75%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75%-100%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贷款注意事项: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6、要按时还款,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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