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权属于谁

法律解释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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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解释权属于谁2.请问,**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这句话属不属于违法语句!3.司法解释权归谁所有?4.法律咨询:“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在法律上有根据吗?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写是否合法?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 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7.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吗

1.法律解释权属于谁

享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有: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扩展资料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

2.请问,**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这句话属不属于违法语句!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消费者权利一、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财产安全不 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 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二、知情权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的范围内。四、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五、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 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如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六、结社权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3.司法解释权归谁所有?

一切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执行。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订立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

4.法律咨询:“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在法律上有根据吗?

没有法律根据,一切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执行。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订立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写是否合法?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有知情权:对产品促销活动规则也有知情权。

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 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7.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吗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扩展资料法律解释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是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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