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火车站斩首事件(武汉人头垃圾桶图片)

武昌火车站斩首事件

2月18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根据截止目前相关媒体的报道描述,事件的过程是这样的:武昌火车站边的小餐馆,三个外地人叫了三碗热干面,吃完后店老板姚某要收15元。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问姚某:“牌子上写着4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老板嗓门很大回答:“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

然后二人就争执起来,并发生了身体接触。姚某多次推搡胡某。再后来,胡某冲到店内的案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顶天灵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

这条“砍头案”新闻因其残忍和血腥,“1元钱引发的血案”激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有媒体评论说看到了“底层的沦陷”,因为底层社会的人失去了最后的道德底限;有媒体悲呼这个一个“人人互害”的社会;也有人看到了“规则被破坏后的悲剧”,规则就是规则,当一碗面比实际标价高,肆意加价必然会引发悲剧;还有人看到店老板不应“欺凌弱者”,多次出言不逊和推搡顾客,让顾客忍无可忍。

有人同情受害者姚某,有人同情杀人者胡某。更多的人则表示,两位都不值得同情,因为受害者(店主)是讹诈加凌辱,而杀人者(顾客)是暴徒和2级精神病。

因为1元钱凌辱他人的人格,“吃不起就不要来吃!”,推搡辱骂,无疑是此次杀人事件的导火线。   “你不把我当人,我就把你当畜生!” 更是很多人痛快反击的口头禅。

我看见的是,关乎如何保留人与人之间最后的尊严。

士可杀不可辱,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小学生都知道。

但是,当我们对待他人的时候,是否把人当人?

我们是否以对待大写的“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人,维护他人最基本的尊严?

人不是赚钱机器,人也不是被肆意被利用的炮灰和工具,更不是只需要食物的蝼蚁。

人之所以成为人,和动物和机器有什么不同?

根据《圣经》创世纪,人是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来造的,人背负了上帝的形象,折射了上帝美善的形象,上帝赋予了人神圣的尊严。

当我们践踏人的形象,就是在践踏上帝的形象。

如果不能回到人的形象根源问题上,那么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人需要尊严,我们也无法按照对待人的方式去对待人,无法去真正尊重人和爱人。

当最后的尊严都被夺去和践踏,当最后的一点点尊严都被撕去,就为悲剧的爆发提供了各种可能。大到一个国家、机构小到一个个人,谁不看重他人的尊严,包括弱者的尊严,谁就可能品尝自酿的苦果。

中国古人尚且崇尚“志士不饮盗泉之水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今天的我们到底怎么了?到处充斥着暴戾之气,我们常呼吁保护穷人或弱势群体的尊严,事实上,每个人的尊严都应得到尊重。

谁是垃圾人和精神病?

当然,被凌辱不能成为杀人者施暴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夺取他人生命的理由。犯罪嫌疑人残忍杀害店主,砍掉他的人头,粗暴的反击,割下人头扔在垃圾筒,如同对待宰杀的牲畜,也是一种对人尊贵形象践踏,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然而,悲哀的是,最新的媒体报道说杀人者是2级精神病,性格内向暴躁等等。于是,很多人和自媒体把武汉杀人者当成“垃圾人”,自媒体们呼吁人们 “躲开垃圾人”。

这几年“躲开垃圾人”的文章长久不衰地风行朋友圈,说明大家都只看到了别人是垃圾人,别人是精神病,却忽略了自己。

垃圾人也好,精神病也罢。人类的罪性-骄傲、贪婪、愤怒、仇恨等潜藏于每个人内心,包括所谓正常人,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非垃圾人”。

因为,在全能公义的上帝眼中,没有一个义人,我们都是“垃圾人”,躲得开别人,能躲得开自己吗?

在一个追求功利实用、趋炎附势的时代,不论什么人,即便是精神病,我们都应守护他们的尊严,而不是分别对待。

杀人者和被杀者,都值得同情。

而看客们,请不要再审判了,因为我们都一样。

“守护人最后的尊严”  不是呼喊一个口号那么简单,也不应只是成为一种礼貌和习惯,而应成为一种信仰,深入我们的骨髓,让我们以对待人的方式来对待人。

恨人就是杀人,也许我们没有拿起那把菜刀,但我们的恨在上帝眼中就是杀人。

请让尊严覆盖人的形象,让我们每个行动每句话能折射那位造物主的形象。

只有福音,才能开启我们蒙昧的心眼,看到罪的可怕;只有福音,才能软化我们刚硬的心;只有福音,让我们效仿基督的爱,去爱周围的人。

没有福音,我们不会把人当人,没有福音,我们会把全世界的人都当成垃圾人,没有福音,我们不过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因我们亏缺了造物主赋予我们尊贵的形象。

武昌火车站剁头40秒

2017年2月18日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区一面馆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一名22岁的男子持刀将所就餐面馆的经营者乱刀砍死。而据新闻报道该恶性案件的起因仅仅是“每碗面1元钱差价”,犯罪嫌疑人在事发面馆点了三碗面,差价共计是3元钱。

如此凶残暴戾的罪行,如果没有相关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事由,那么在现行刑罚体制下,犯罪嫌疑人难逃一死,当然也死有余辜。此时此刻,如果从刑法乃至刑罚的角度去分析这件事情,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受害人已经死了,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死前独自带着13岁的儿子生活。他这一死,可以想见,他那13岁的儿子以后的坎坷与艰辛;而施害者——一个年仅22岁的青年,青春年华,本可以大放异彩,可如今即使不为其残暴的行为付出生命代价起码也得在牢笼中度过余生。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十年前,云南大学马加爵与室友之间因为琐事不合,即向室友举起屠刀,先后杀死四人;五年前,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三年前,复旦大学林森浩仅仅因为嫉妒室友黄洋,而在其饮用水内下毒,致其死亡;一年前,昆明理工大学一学生因被室友嫌弃“唱歌难听”而惨遭杀害。

一桩桩,一件件,不胜枚举,也不忍心继续列举。这个社会怎么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如此暴戾,越来越多的年青人仅仅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一言不合即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一手制造了不仅仅只会容纳自己的人间炼狱。因为这个时代,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价值的缥缈与人心的浮躁;因为那句古话“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因为现在的成年人,内心太脆弱。

昨天,就在昨天,有新闻说“妈宝男(女)”现象在中国盛行,说明当前的青年阶层中,很多人都存在“巨婴心理”。可是,如今的这起惨案的行为人以及之前所有因为“一个馒头”就引发的“血案”的行凶者,他们的行为,难道不也是“巨婴心理”作用下的直接产物吗。

根据著名心理咨询师武志红先生的著作《巨婴国》中的观点,“巨婴心理”有三种表现:病态共生、全能自恋、偏执分裂。那种从小生长在温室里的孩子,从小在亲人极端溺爱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在那样病态的共生环境中,形成了全能自恋的人格,即这个世界是我主宰的,必须要服从我的意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这只是其一项情愿,只是其幻想的泡沫,在泡沫幻灭之后,其又一个性格特征继而出现“偏执、分裂”,“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于是药家鑫现象出现了,“我让你不要报警,你偏要报警,那我就砍死你”。

而对于马加爵、林森浩这样类型的人来说,他们并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他们童年都是经历过辛酸和悲苦的,在很小的时候就需要自力更生,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并不存在那种“全能自恋”的养成条件,可为什么最终也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原因是,他们是另一种病态共生,成长在那样的家庭,导致了他们小小年纪就必须发奋图强,就渴望出人头地。他们有过于强烈的自尊,然而极度的自尊掩盖下的是极度的自卑。在长期自卑的驱使下,同样步入了“偏执分裂”的不归路。

即使从犯罪心理学层面分析,在“巨婴心理”这种长期以来的心理缺陷的影响下,导致上述罪行的论断依然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因为这些人,他们心理不成熟,他们的思考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就如同孩子,如同孩子那样冲动易怒不可理喻,如同孩子那样,只顾眼前不计后果。

只是,这个时代的“巨婴”太多了,我们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可以长大。他们自然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罪有应得的代价。而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环境却在某种程度上不自觉的孕育了这种心理长程的土壤。

对于我们而言,在这个社会上,有两类人我们绝对不能招惹、不能得罪,必须时刻以礼相待。一类是处于社会顶层的人,这类人权势滔天,开罪了他们,很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但好在这类人基本上与我们不在同一个平行的空间,几乎没有交点。

还有一类人就是社会底层的人,他们常年在外风雨兼程,为了家庭为了生存低声下气、忍气吞声,在纷纷攘攘的社会中保持死一般的寂静和沉默。但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而我们不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情就可能忽然爆发。对于他们来说,选择只有两个:要么忍,要么残忍。此次“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的行凶者就是这类人,而不巧的是,受害者也是。受害者没有尊重行凶者的人格,行凶者没有尊重受害者的生命。

坦白的说,我也是社会底层的人,说不定正在阅读文章的你,也是。果真如此,我们更应该与人为善,尊重遇见的每一个人。

武昌火车站斩首事件(武汉人头垃圾桶图片)

武汉面馆剁头案40秒视频

刚看到昨天,武昌火车站发生了恶性杀人事件,在网上找了找新闻,最详细的版本是天涯楼主叫o0涟漪0o在娱乐八卦中发布的信息,我觉得这个版本较为真实可信,我相信一个22岁出门打工的年青人是个正常人,是受到了严重刺激,才会像个野兽一样去砍下一颗人头,信息转录如下:还原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老板多收三元嫌犯砍十几刀寒山寺13分钟前昨天,武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简单的警情通报背后,是一起无比残忍血腥的暴力事件。媒体迅速赶到现场,还原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记者赶往现场)武昌火车站东广场附近,是一片城中村,叫武南一村,里面开着许多小旅馆,小餐馆,主要为过往的外地旅客服务。姚某是湖北省十堰市陨西县人,一年前来到这儿,在武南一村71号临马路的门面开了一家炸酱面馆。面馆面积不大,十几平方米左右。姚某出生于1975年,与前妻育有三个子女,几年前夫妻离婚了,姚某带着12岁的幼子在武汉生活。一年前,因为孩子要在武南一村附近的晒湖小学上学,他就把这个店面盘了下来,卖炸酱面和热干面。他做事很能吃苦,虽然下的面条味道一般,但还是可以勉强维持生计。(姚某的面馆)本来他平时还请了一个帮工的,因为刚过完春节不久,店里生意有些清淡,帮工暂时还没有来上班,店内只有他一个人。今天中午12点左右,有三个年轻人来到店内,点了三碗热干面,坐下狼吞虎咽吃了起来。据事后附近的街坊邻居们推测,可能当时姚某凭经验,已经判定这三个小伙是外地人,路过这儿的。所以在收面钱的时候,本来招牌上写着四块钱一碗的热干面,他收了五块钱一碗。多收了三元钱。其实姚某这样做也有出处。春节前,一些坚持营业的小食店理发店等,会把单价适当提高一点,一般情况下顾客也会理解。姚某在春节前就已经把每碗面提高了一元钱。现在已经过了正月十五了,他可能还没来得及把价格跌回原价。三个人中,有两个人没有言语,只有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向老板提出了异议,“牌子上写着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索?”可能心情正好不太爽,姚某用平时习惯了的大嗓门当即把小伙子吼了过去:“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胡某与他争执了起来。激烈的时候,姚某一把掐住了胡某的脖子,把他抵在了墙上,被胡某的两个同伴劝扯开了。不知什么原因,本来已经完了的这件事,又起了高潮。姚某和胡某又开始争执起来,而且越来越激烈,胡某再次被姚某揪住衣领抵在墙上。再后面发生的事,太突然,太血腥,致使胡某的两个同伴都没有反应过来。综合现场多个目击者的描述,当时的场景是这样的:胡某冲到店内的案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顶天灵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和脑花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现场十分血腥)整个暴行过程,只持续了几分钟。在暴行进行过程中,附近围拢了许多人,但也没能来得及阻挡这一切。一是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大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二是歹徒已经杀红了眼,手拿带血的菜刀,手无寸铁的群众也没有人敢上前阻止。不过人们也没有站着不动,现场同时有50几人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迅速赶到,将歹徒当场控制。(警察赶往现场)事发后不久,姚某的妹妹赶到,她就住在附近。看着哥哥的惨相,号啕大哭。姚某的11岁的儿子依偎在姑姑怀里,惊恐得不停抽泣。围观的街坊,也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不少人在指责暴徒凶残之余,流下了同情的泪水。(姚某的面馆外聚集了很多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说,“我活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凶残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呀,把人当鸡当鸭一样宰杀,只有禽兽才做得出来,丧尽天良啊……”看着这新闻心痛,不由得想起去年下半年出差到厦门,现场看到类似血腥的一幕,一个流浪汉走在我们前面,突然从街边店铺冲出一光着上身的男子,从后面追上去,举起一块砖头朝着流浪汉头部重重砸下,砖头断裂声中流浪汉应声倒地,接着是拳打脚踢,紧接着又一是名光着上身的男子拿着凳子冲出店铺,跑过去举起凳子就砸,没两下,这名男子也倒在地下,腹部鲜血长流,再一看哪流浪汉也是满地鲜血,惨不忍睹,而后警车,而后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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