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编辑资格证报考条件(出版编辑资格证报名时间)

各市(自治州)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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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编辑资格证报考条件(出版编辑资格证报名时间)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全省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评审权限

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称评审权限,与市(自治州)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确认评审权限、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已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评审的市(州)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自主开展相应级别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不再报送我部。需在省委宣传部组建的评委会评审的,按本通知要求的申报程序、申报方式、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等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69号)执行。

2.新闻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1号)执行。

3.出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1〕153号)执行。

4.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岗位限制。申报人的聘任时间或取得资格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其他政策条件

1.从业资格证书。申报新闻系列职称的人员,需具有《新闻记者证》。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具有《责任编辑证书》。

2.继续教育学时。2019年及以前,继续教育时间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规定执行,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72学时;申报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32学时。2020年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60学时。2021年及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3.代表作。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出版系列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新闻系列正高级职称的申报评审中试行“代表作”制度,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出版系列代表作主要为本专业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标志性成果,新闻系列代表作主要为本专业论文。

(三)限制申报的情形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2.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安排

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8888/ips/)线上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用人单位确定审核人(7月5日—15日)

审核人须为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熟悉计算机操作。单位审核人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变动。审核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要于7月15日前,填写《用人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省委宣传部(盖章后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发swxcbrc@163.com)。不得指定申报人作为审核人,也不得将审核人账号交给申报人或其他人员进行审核。单位审核人员须于7月15日前加入职称申报评审QQ工作群(群号371896857,申请加群验证信息为“XX单位审核人+姓名”,通过申请后,按“XX单位审核人+姓名”的格式统一命名)。

(三)申报评审安排(7月5日—12月31日)

1.申报材料线上填写及申报提交(7月5日—8月5日)。申报人从7月5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今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线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统一为8月1日8:00至8月5日17:00,申报人未在该时间段内提交的,不再受理其评审表和纸质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2.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8月6日—9月15日)。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3.线下材料报送及缴纳评审费(9月16日—31日)。线下申报材料按照《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线下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3)准备。同一单位的申报材料须一起报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须用A4纸制作,全部为原件,须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在档案袋的正面贴上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含单位、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务等)。报送申报材料时须缴纳评审费,缴费标准为初级80元/人、中级250元/人、高级350元/人。

申报材料报送及缴纳评审费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综合办公大楼1107、1146室(省委宣传部职改办)。联系电话:0851-85892030,85893198。

4.政策性审查及评审委员会评审。11月30日前完成政策性审查。12月31日前,完成线上评审。申报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未确定代表论文的申报人员,取消评审资格。

5.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评审通过确认单”(附件8),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博士、硕士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硕士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二)专业岗位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专业岗位变动的专业人员,现从事工作与原工作分属不同系列,但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申请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转评条件参照正常申报条件。经评委会批准转评的,任职资格时间从原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算起。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的,须按破格条件申报。

(三)由机关调整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机关调整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首次申报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台阶)限制。根据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后的实际工作年限,按照正常申报条件规定相应任职资格的最低任职年限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任职。在评审时,除考察其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情况外,还应结合其在机关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日常工作量、考核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出版系列职称破格申报推荐。破格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出版系列职称的人员,需由2名从事同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同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填写《破格申报推荐专家意见表》(附件4)署名推荐。

(五)央企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由央企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按程序创建账号。外省单位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六)各用人单位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员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从认定之日起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七)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4日

政策咨询电话:彭老师0851-85892030

技术咨询电话:0851-85864676

通信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办公大楼1107、1146办公室

附件:

1.用人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基本情况表

2.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3.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线下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4.破格申报推荐专家意见表

5.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表

6.用人单位上年度末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及本年度推荐情况表

7.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模板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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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委宣传部

编辑郭睆秋

二审施昱凌

三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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