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善(李庆善 学礼堂特刊)

小编今天通过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李庆善,以及李庆善 学礼堂特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戊戌前一年是什么年,戊戌是什么时间

戊戌前一年是什么年

历史上的那些戊戌年太史慈子义

2022 年农历狗年在中国古代纪年中称之为戊戌年,这是中国历的天干地支纪年法(简称干支法),该法以60年一个周期,循环往复,称为一甲子。需要提出的是,古人将与时间有关的全部用干支法来记录,如选择婚配时会询问对方的生辰八字,至今许多算命的先生还在用算命。所谓生辰八字,即用出生年月日时作为一个人的生日密码,来匹配对方的生日密码,此中 着命运的好坏。所以会有人的生日是戊戌年戊戌月戊戌日戊戌时出生,因 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且对这方面毫无兴趣,姑且点到为止。

对于戊戌年,大家最近熟悉的应该就是中国近代史上非常有名的那次――戊戌变法,这就是以干支法纪年的典型,再如辛酉(1861年)、中日甲午海战(1894年)、庚子赔款(1900年)等等。“戊戌变法”是清末由光绪帝亲自主导的一次自强变法运动,仿效的是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背景是清经历一次次败战,与帝国列强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只可惜变法运动仅坚持了103天,就被掌握实际的慈禧太后废止。十三年后,清就被“戊戌变法”中培养的新军所。

戊戌六君子

再说一个也很有名的“戊戌年”,即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时任皇帝为明神宗朱翊钧,虽然这个皇帝在历史上褒贬不一,但在他任上的“万历三大征”却很有名。其中的一次就与、日本有关,时为日本战国时期,日本大名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后就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发动了进攻的战争,军节节败退,被迫向宗主国大明请求援军,明神宗派出宋应昌、李如松、麻贵、刘綎等将领的援军,在取得平壤大捷后打退。五年后,日本又卷土重来,再次被大明、联军打败,中韩合拍的《鸣梁海战》讲述的就是这一次海战。丰臣秀臣回国不久后即病死。联军抗击日本这不是之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最早的一次应该是唐朝高宗时与新罗国一起打败日本那次)。所以了解一点历史还是挺有意义的一件事,特别是中国与周边的历史,对于处理一些地缘非常有帮助。

同样是1598年,在的欧洲上,法国国王亨利颁布了著名的“南特令”,允许信教自由,新旧有同等权利,新自是始保障。这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次。

现将历史上有记载的50个戊戌年记载如下:

周厉王三年(前863年)

周封卫顷伯为侯。

周平王二(前743年)

郑庄公姬寤生封弟姬段于京邑(河南荥阳),谓之京城太叔。

周庄王十四年(前683年)

宋国报复去岁乘丘之役,再攻鲁,战于鄑邑(山东曲阜南),宋军又败。鲁释南宫长万返宋,宋闵公子捷谑谓之曰:“吾初敬君,今君乃鲁国囚犯,吾不再敬君矣。”南宫长万惭怒。

周襄王二十九年(前623年)

1、楚灭江国。

2、秦用由余谋,攻蜀,十二,开地千里。周襄王姬郑赐秦穆公嬴任好金鼓。

周灵王九年(前563年)

1、晋灭逼阳国(山东枣庄南)。

2、楚令尹芈贞、郑公子姬耳围宋国,攻其桐门(宋都睢阳北门)。卫救宋,军至襄牛(河南范县)。郑大夫皇耳击卫,大败于犬丘(山东鄄城),皇耳被掳。楚、郑联军攻宋,转攻鲁,陷萧邑(安徽萧县)。

3、晋会宋、鲁、齐、卫、曹、莒、邾、滕、薛、杞、小邾,联军伐郑。郑内乱,诸公子姬驷、姬国、姬耳被杀。晋联军进屯虎牢,郑乞和,再叛楚附晋。楚令尹芈贞救郑,晋联军不敢战,向楚乞和而退。

周敬王十七年(前503年)

周王子姬朝之党儋翩,联合郑国攻敬王姬匄,姬匄奔晋,晋使之居姑莸(河南偃师)。儋翩兵败,周敬王姬匄返王城(洛阳西金谷园)。

周贞定王二十六年(前443年)

秦厉公嬴刺卒,子躁公嗣位。

周安王十九年(前383年)

1、魏攻赵,败赵军于兔台。

2、秦筑栎阳城(陕西临潼),自雍城(陕西凤翔)。

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

1、秦相张仪,与齐相、楚令尹,会于啮桑(江苏沛县西南)。

2、韩、燕二国同时宣布称王,分别建韩王国与燕王国。

3、痛饮狂醉,暴卒(前336─前323),年33岁。其后舍那杀另一后大流士之女巴星尼生遗腹子,名阿杰斯。

周赧王五十二年(前263年)

1、秦武安君白起攻韩,陷南阳(河南修武以西),绝太行山道。

2、朝阿育王,屡颁诏书,制定生活规范,皆刻于岩石或柱竿之上,以使国人周知,史称岩石诏书、柱竿诏书。

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

1、韩信攻齐,西楚救齐,战于潍水,西楚军大败。韩信杀西楚大将龙且,掳齐王田广。汉封韩信为齐王。

2、项羽与刘邦中分天下,以鸿沟(河南开封西)为界,项羽退军。

西汉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

1、丞相刘舍免,以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卫尉南阳直不疑为御史大夫。

2、刘启诬前丞相周亚夫谋反,下狱,周亚夫绝食死。

西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

1、汉昭帝刘弗陵娶左将军上官桀孙女为皇后,年六岁。刘弗陵岳父上官安为车骑将军。

2、西南夷姑缯族及叶榆族叛,杀益州太守,水衡都尉吕辟兵平定,战败,军死四千馀人。冬,又遣大鸿胪田广明击之。

3、第二次米特拉达梯战争(前83~前81),拉闻国内有变,向本都王密斯提乞和,统军西返,陷罗马城。每月在公共会场上张贴其政敌名单,宣布不受保护,任何人皆可加以杀害,屠戮五千馀人。

西汉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

御史大夫张忠卒,以侍中、太仆王音为御史大夫。王氏益盛,郡守、国相、州刺史,皆出王氏门下。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四年(38年)

1、夏邛谷王任贵归降,授越巂太守。

2、莎车王、鄯善王,均遣使入朝中国,请设西域都护(总督),刘秀以中国新定,无力西顾,不许。

东汉和帝永元十年(98年)

1、迷唐羌降汉,入居金城(甘肃永靖)。

2、南匈奴亭独尸逐侯鞮单于(32任)卒,子万氏尸逐侯鞮单于(33任)嗣位。

3、罗马帝国皇帝涅尔瓦(第12任)卒(69─),养子图拉真(第13任)嗣位(─117)。

东汉桓帝延熹元年(158年)

南匈奴诸部并叛,与乌桓、鲜卑连兵攻沿边九郡。北中郎将张奂潜与乌桓和解,击斩诸部渠帅,其众悉降。

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218年)

1、代郡、上谷乌桓部落叛,骁骑将军曹彰击平之。

2、刘备攻(陕西)汉中,荡寇将军张郃屯平阳关,刘备不能进。

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

东吴帝孙皓忌胜己者,杀中书令张尚。

成帝咸康四年(338年)

1、后赵石虎与前燕王慕容皝,联军攻击段部落酋长段辽。段辽军败,奔密云山(密云北)。 

2、石虎以慕容皝不待会师即退,大怒,进围棘城(辽宁义县),猛攻十馀日,不克,引退中伏,后赵兵大溃,死三万馀人,唯游击将军冉闵一军独全。

成汉帝李期日益骄虐,汉王李寿起兵废之,李期(三任)。李寿称帝(四任),是为昭文帝。改国号为汉。

安帝隆安二年(398年)

1、后燕范阳王慕容德弃邺城,南奔滑台(河南滑县),称燕王(一任),史称南燕(十九国之十五)。

2、后燕惠愍帝慕容宝(二任)自龙城大举南下攻北魏,欲复旧疆,士卒不堪役征,哗变。慕容宝返龙城,军又内变。再奔慕容德,闻其已称王,惧而北返。尚书兰汗遣使来迎,慕容宝遂再还龙城,既至,兰汗杀之。子慕容盛袭斩兰汗,即帝位,是为昭武帝(三任)。

3、北魏王拓拔珪称帝,是为道武帝(一任)。平城(山西大同)。

4、南凉秃发乌孤称武威王。

5、王恭再讨谯王司马休之,部将刘牢之内叛,擒王恭送建康(江苏)斩之。

南宋孝武帝大明二年、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458年)

1、南宋孝武帝刘骏诬中书令王僧达谋反,斩之。

2、北魏文成帝拓拔浚亲击柔然,柔然处罗可汗远遁。

南梁武帝天监十七年、北魏孝明帝神龟元年(518年)

南陈宣帝太建十年、北周宣帝宣政元年(578年)

1、南骑大将军吴明彻攻彭城(江苏徐州)急,北周遣徐州总管王轨救之,大破,生擒吴明彻。

2、北周武帝宇文邕(三任)卒,子宣帝宇文赟(四任)嗣位,昏暴猜忌,诬其叔齐王宇文宪谋反,杀之。

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年)

1、吐蕃()王弄赞发兵击吐谷浑,大败之,又攻中国松州(四川松潘),不能克,始退。

2、陷东罗马帝国耶路撒冷。

南周武则天历元年(698年)

1、武曌召其子庐陵王李哲返洛阳,命皇嗣李旦逊位,立李哲为太子,改名李显。 

2、默啜可汗陷静难军(河北赤城),攻妫州(河北怀来)、檀州(密云)。尽杀所俘赵州(河北赵县)(河北)定州男女万馀人,分五道撤退,所过杀掠,死亡不可胜记。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

1、唐帝肃宗李亨任乌承恩为范阳节度副使,使图史思明,事泄,史思明杀乌承恩,叛。

2、中书令郭子仪、司空李光弼等九节度使,合兵二十万攻邺城(河北临漳),李亨命宦官鱼朝恩为元帅。 

3、史思明发范阳()兵十三万救邺城,陷魏州(河北大名),屠三万人。

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年)

李师道、王承宗闻吴元济败,大惧。李师道献沂(山东临沂)、密(山东诸城)、海(江苏连云港)三州,王承宗献德、棣二州。李师道寻悔。李纯下诏讨李师道。

唐僖宗乾五年(878年)

1、(山西)大同防御使段文楚,减军士衣米,用法严苛,沙兵马使用执之,令军士割而食其肉,自任防御使。用父李国昌时为振武(内蒙和林格尔)节度使,父子二人,分据两镇。 

2、招讨使曾元裕大破王芝于(湖北)黄梅,斩之。时黄巢正攻(安徽)亳州,馀众悉归之,黄巢遂称冲天大将军。

3、教皇被迫每年向帝国进贡二万五千曼苦割。

后晋天福三年(938年)

1、后晋帝高祖石敬瑭尊辽帝太宗耶律德光为父皇帝,自称儿皇帝。今年,耶律德光年三十七,石敬瑭年四十七。

2、后晋杨光远围晋昌府久不下,石敬瑭命赦范延光罪,范延光始出降。

北宋真宗咸平元年、辽宗统和十六年(998年)

北宋仁宗嘉佑三年、辽道宗清宁四年(1058年)

北宋徽宗重和元年、辽天祚帝天庆八年、金太祖天辅二年(1118年)

1、金帝太祖完颜阿骨打认为英雄开国,必先有大国册封,乃自定尊号,并命辽帝奉己为兄,遣使赴辽请和,命依式册封。

2、宋遣武义大夫马政,由登州(山东蓬莱)海道使金,约共击辽,金遣使李庆善持国书报聘。

南宋孝宗淳熙五年、金世宗大定(1178年)

宋婺州(浙江金华)民陈亮赴临安上书,论光复之计,宋帝孝宗赵伯琮感动,欲榜朝堂,以励群臣,用种放故事(992),将召上殿。幸臣曾觌知之,欲先相见,陈亮鄙其为人,逾墙逃,曾觌惭怒,会诸大臣亦恶其言直,力沮之,遂不得见而去。

南宋理宗嘉熙二年、元太宗十年(1238年)

1、东路军察罕攻庐州(安徽合肥),宋淮西制置使杜杲拒之,不能进,撤退。

2、陷兀拉的迷儿城,,尤里二世战死。

元成宗二年(1298年)

元顺帝至正(1358年)

1、韩宋东路军毛贵破蓟州(天津蓟县),兵至柳林,大都()大震,元欲,左丞相贺太平力持不可,遣知枢密事刘哈利不花迎战,韩宋军不利,退还。中路军刘福通陷汴梁,迎韩宋帝韩林儿。北路军关先生,陷(山西)大同,破上都(内蒙正蓝旗),焚宫阙,转战而东,攻(辽宁)辽阳。 

2、韩宋江南行省平章朱元璋陷婺州(浙江金华)。 

3、天完中书平章陈友谅陷(安徽)安庆。

4、法国巴黎发生吉约姆•卡尔的“扎克雷”农民。

明成祖十六年(1418年)

丰城侯李彬镇交趾,宦官马骐监军,横征暴敛,交趾人苦之,清化府俄乐县土官巡检黎利起兵反。

明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年)

汪直诬兵部右侍郎马文升擅禁农器,下狱,窜(四川)重庆。

明世宗嘉靖十七年(1538年)

明神宗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

1、援军邢玠大举攻,会日本关白(宰相)丰臣秀吉卒,扬帆尽去,中国追击,斩获甚众。万世德初受命不敢进,至是兼程驰至,会同邢玠奏捷。

2、四川播州(贵州遵义)杨应龙陷桥卫城(四川綦江南),得其仇宋世臣之父,及指挥陈天宠等,令诸苗对父奸其女,面夫其妻,或裸坐木丛,烧蛇从阴入腹。

3、日本关白(宰相)丰臣秀吉卒,子丰臣秀赖冲幼,乃托孤于部将德川家康、毛利辉元等五“大老”(更高执政)。

4、亨利于南特颁布诏书,许信教自由,新旧有同等权利,新自是始保障,史称南特令。

5、沙皇锡奥铎尔一世卒,无子,罗瑞克王朝终(862─)。由锡奥铎尔一世妻兄高笃继位。至1613年,史称“混乱时代”。

清世祖顺治十五年(1658年)

1、明延平郡王郑成功、兵部侍郎张煌言,大举北伐,入长江,直趋。至羊山,遇飓风,碎巨船数十,漂流士卒七八千,郑成功子郑浚、郑浴、郑温皆溺死,乃引军还。 

2、清大军攻云南,明西宁王李定国据双河口(云南曲靖北)御,大败,明帝朱由榔奔永昌(云南保山)。

3、英国执政克林威尔卒(1649─),子李查继为执政,寻自知不能御下,辞职。

清祖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

1、清封琉球王尚敬为王。

2、清三路出兵击准噶尔,图复。靖远将军富宁安出巴尔库(巴里坤),振武将军傅尔丹出阿尔,西安将军额伦特出青海。额伦特至哈乌苏河(青海、交界处)中伏战死,全军尽没,他二路军不敢进。

清高宗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

浙江举人徐述夔早已卒,著有一柱楼诗,中有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举杯忽见明,且把壶儿抛半边”,为人检举,弘历以“壶儿”即“胡儿”,剖棺锉尸,斩其诸子。礼部尚书沈德潜亦早卒,弘历阅其诗稿,有咏黑牡丹诗“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剖棺锉尸。

清宣宗道光(1838年)

1、鸿胪卿黄爵兹奏请严禁,清帝宣宗旻宁命各省议奏,湖广总督林则徐上言:“烟不禁绝,数十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且无可用之兵。”旻宁深以为然,即命林则徐任钦差大臣,赴广东查办海口禁烟事宜。

2、清再申令满洲妇女效汉女缠足。

清德宗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1、清与德国签订胶澳租界条约,与签订旅顺大连租界条约,与英国签订威海卫租借条约。

2、光绪帝载湉以国势日急,决意任意康有为、梁启超变法,史称“戊戌变法”,变法仅执行103日失败,慈禧太后下诏再垂帘听政,囚载湉于南海瀛台。又斩“戊戌六君子”康广仁、杨深秀、杨锐、林旭、刘光第、谭嗣同。梁启超奔日本,户部侍郎张荫桓贬窜。

3、属地古巴起,美国支持古巴,向宣战,战败,承认古巴独立,并割菲律宾与美(1542─,357年)。

1958年

国内:

《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户口登记条例》公行。

马寅初提出“新人口论”。

号召全国“除四害”(老鼠、蟑螂、苍蝇、麻雀)。

中国志愿军从撤军,首批于3月15日动身回国。

3月5日,广西僮族自治区宣告成立,首府设于南宁市。1965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在甘肃酒泉开始兴建中国之一个运载火箭发射场,标志着中国之一个自主发射的诞生。

5月5日-23日,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的总路线。会后,“”运动在全国展开。

8月17日-30日,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公社。全国很快形成全民炼钢和公社化运动的。

9月2日,我国之一座电视台--电视台正式开播。1973年10月1日正式播出彩色电视节目。1978年5月1日改称电视台。

10月25日,宁夏自治区宣告成立,首府设于银川市。

国外:

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市场成立。

1月7日,最后一台蒸汽机车的车头在荷兰的乌得勒支开进博物馆,这标志着蒸汽机车时代的结束。

1月21日,委内瑞拉。

1月24日,英美科学家完成核聚变试验。

1月31日,美国继苏联之后成功地发人造卫星“探险者1号”,发现了地球周围的辐射带。

2月1日,埃及和叙利亚合并,成立联合。

2月14日,王国和约旦王国联合成立联邦。

3月27日,接任苏理,同时继续担任之一。

7月16日,美国出兵武装干涉黎巴嫩。

11月5日,法兰西第五宣告成立。

2022

待补充

2022 年2月13日星期二

以上就是与戊戌前一年是什么年相关内容,是关于历史的分享。看完戊戌是什么时间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庆善(李庆善 学礼堂特刊)

什么叫古典学科

1983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在条件比较好的高校设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批示,西北师范大学抽调中文历史系部分教师成立了古籍整理研究所,这标志着我校古典文献学学科的正式建立。在所长彭铎教授、郭晋稀教授,副所长路志霄教授、李庆善教授的主持下,确定以整理和研究甘肃地方文献为主要方向,并发挥个人特长,兼及其他古典文献。经过近20年的艰苦努力,已经做出较大的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本学科1991年开始挂靠古代文学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重点学科.现有专职研究人员10人,其中研究员、副研究员7人,50岁以下的研究人员3名为在读博士,其余全部具有博士学位。现任所长由文学院院长赵逵夫教授兼任。

1985年以来,古籍所组织中文系、历史系及有关专家整理出版了“陇右文献丛书”20多种: 《续敦煌实录》(李鼎文整理)、 《陇右方言》(李鼎文整理)、 《陇右方言发微》(李鼎文、钮国平整理)、 《李于锴遗稿辑存》(李鼎文整理)、 《笠云山房诗文集》(李鼎文、路志霄整理)、 《张康侯诗草》(赵逵夫整理)、《陇右近代诗钞》(路志霄、王干一整理)、 《甘肃人物志》(赵荧、牛得权整理)、 《守雅堂稿辑存》(漆子扬、王锷整理)、 《二西堂丛书史地六种》(王晶波整理)、 《李翱集》(郝润华整理)、 《王符潜夫论译注》(胡大浚、李仲立、李德奇译注)、 《李益诗歌集评》(郝润华整理)、 《人物志研究》(伏俊琏整理)、 《权德舆诗文集》(霍旭东整理)、 《金石文字辩校释》(时建国整理); “敦煌文献丛书”六种: 《敦煌残卷古文尚书校注》(吴福熙)、 《敦煌婚姻文化》(谭婵雪)、 《敦煌僧诗校注》(汪泛舟)、 《敦煌争讼文谍集释》(王震亚、赵荧)、 《敦煌赋校注》(伏俊琏)、 《敦煌边塞诗校注》(胡大浚、王志鹏); “古典文献研究专刊”十余种: 《甘肃文史丛稿》(李鼎文)、 《声类疏证》(郭晋稀)、 《大金吊伐录》(李庆善)、 《五代十国文学编年》(张兴武)、 《钱注杜诗与诗史互证方法》(郝润华)、 《历代三礼研究论著提要》(王锷)等。胡大浚任所长期间,还组织有关专家编撰了“陇文化丛书”十种,标点了顾颉刚的《西北考查日记》、宣侠父的《西北远征记》等十种,名为“西北行记丛萃”。

1996年,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吸收西北师大古籍所为直接联系单位,为古委会成立以来吸收的唯一一家地方院校古籍所。几年来,古籍所在中文系、历史系部分教师的配合和参与下,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学术方向和研究特色。

第一,敦煌文学文献研究方向。甘肃是敦煌学的故乡,在敦煌学的建设和发展中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西北师范大学是国内最早培养敦煌学人才的高校之一,文学院所属敦煌学研究所又是全国高校中设立最早的敦煌学研究机构。中文系在全国高校中最早开设敦煌文学课(1983年),之后又招收敦煌文学、敦煌历史与文化方向硕士研究生。多年来在敦煌韵文、敦煌史地、敦煌艺术与文化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版了十余部学术专著,其中《敦煌赋校注》、 《敦煌历史地理》、 《敦煌文学概论》等在学术界享有很好的声誉,先后获得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近十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敦煌文化”、 “敦煌世俗佛教”、 “古代俗赋研究”、 “敦煌归义军史研究”等四项,省青年基金项目“敦煌文献”、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敦煌小说校注”、 “西北文化史”,西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项目“敦煌文书与西北文化”以及《全唐文补遗》(敦煌遗书卷)、 《敦煌唐前诗歌辑校》等校目。

第二,西北地方文献。本方向在西北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方面,有《陇右文献丛书》20余种已出版。本所的“五年科研规划”和“十年科研规划”中,正在开展和准备实施的项目有“续通鉴纪事本末校点”、“陇右文献提要”、 “张澍《姓氏五书》整理”、 “西北地方文献目录”、 “李梦阳集校注”、 “二十一种异文志辑释”等。

第三,古代文学文献。老一辈学者在本研究方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逵夫教授是古典文献研究的知名专家,近年来,他主持了“先秦文学编年史”、 “汉诗辑考”、“先秦基础文本研究”等国家社会基金项目、全国高校古委会重点项目,带出了一批青年学者。他的专著《屈原与他的时代》以及即将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古典文献论稿》,都是这方面很有影响的高水平的学术著作,从学术创新到学术规范方面都成为古典文献研究的范本。本方向一批中青年科研工作者主持或参加了多项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省重点学科项目,展示了本方向在古代文学文献方面所具有的实力和所做出的成绩。

古典文献学还新增加了藏族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方向。藏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其留给后人的古籍文献更是浩如繁星,其中诗学、因明学、声明学、医学、历算学等五明各学科文献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文明与进步产生了重要作用。西北师范大学甘南教学科研基地长期从事藏文典籍尤其是藏文文学典籍的研究工作,文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研室”在藏族文学文献的研究方面有专门人才。近年来,承担国家民委古籍整理重点项目、甘肃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多项。已制定了加强合作 ,进一步发掘、整理、研究藏族文献资源的初步规划。

中国最好的十项全能运动员?

全国十项冠军得主分别是:

1.数量奖: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其耀,共有情妇146位。

2.素质奖: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常年在五星级

酒店包养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学生17人。

3.学术奖:海南省纺织局长李庆善,性日

记95本,标本236份。

4.青春奖: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20个情

人年龄都是16到18岁。

5.管理奖:安徽省宣城市书记杨枫,用知识

管理,有效管理77名情人。

6.挥金奖:深圳市沙井银行行长邓宝驹,

仅”五奶小青”,800天花了1840万元,

平均每天23万元,每小时10000 元。

7.团结奖: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为

其22名情人共办群芳宴,并设30万元的佳丽奖。

8.和谐奖:海南省临高市城管大队长邓善红,

有6个情人,6个孩子,对此原配夫人根本不信。

9.干劲奖:湖南省通信局局长曾国华,面

对5位情人立誓:保证到60岁时,每人每

周性生活不少于3次

10.明星奖: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包养著

名女艺人数名。

中年男女间有过婚外性生活在法律上怎样定性

人类社会进入了一夫一妻后,人的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自然属性并未消失。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外性行为非但没有被遏制,反而变得越来越普遍。到了现代,人们的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人们认为,人是自己的主人,如何处置、使用自己的身体与他人无关,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纯粹是个人的私事。

性科学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是边缘性性行为;三是类性行为。本文所称的婚外性行为属于核心性性行为,是指男女婚外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落脚点,一异性,二婚外,三自愿,四不排除金钱,如通奸、“包二奶”、“找情人”、卖淫嫖娼等以及时尚的“一夜情”、换偶、3P等等。但自愿不等于不会触犯法律,故本文的婚外性行为还包括因婚外性行为引发或本身就是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

婚外性行为历史悠久,可以说是婚姻这一形式的伴生物,社会对其评价却有一个演变过程。如我国唐代并不视婚外性行为为越轨,很多人视其为一种风尚,宋以后婚外性行为被视为异端而加以禁止,如婚外男女性交被称为“通奸”、“私通”,施以重刑。长期来对性的压抑十分严重,在距今不远的特殊年代,性更是不敢涉及的字眼,只要接触到性字,就是作风问题,就是道德败坏。从这一意义上说,对婚外性行为的宽容,表明了社会的进步。

1980《婚姻法》和1980年开始提倡和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客观上推动了中国人性观念的巨变。1980《婚姻法》规定了准许离婚的条件:感情确已破裂。大家认识到:爱情是婚姻的灵魂,爱情应置于婚姻之上,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独生子女政策则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人们过性生活,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而且不允许仅仅为了生儿育女。

避孕技术实现了性与生育的分离,人们不再有意外怀孕和生育的压力,可以轻松地享受性所带来的快乐。交通工具的发达,网络和移动通信的普及,更是给婚外性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从有关资料反映,我国的婚外性行为已是很普遍的现象。这从网络流传的搞笑而真实的“全国二奶大奖赛2008年春季九项冠军”可见一斑:

1、数量奖:原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其耀,情妇146位;

2、素质奖:原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常年在五星级酒店包养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学生17人;

3、学术奖:原海南省纺织局长李庆善,每次做爱后撰写性爱日记、采集女人身上毛发,共写下性爱日记95本,采集情人身上的某某标本236份;

4、青春奖:原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20个情人年龄都在16~18岁,其中有中专生,也有大学生;

5、管理奖:原安徽省宣城市委书记杨枫,用MBA知识管理使用77个情人;

6、挥金奖:原深圳市沙井银行行长邓宝驹,仅“五奶小青”一人,800天就花了1840

万元,平均每天23万元,每小时1000元;

7、团结奖:原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为其22名情人共办群芳宴,并设30万元的佳丽奖;

8、和谐奖:原海南省临高市城管大队长邓善红,有6个情人,生6个孩子。

9、干劲奖:原湖南省通信局局长曾国华,向自己的5位情妇写下保证书,60岁前与每个情人每周过性生活三次。

2007年底,胡紫微在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改名为奥运频道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抖出丈夫张斌正在发生婚外情。而“艳照门”事件,除了涉黄,换个角度看是一起典型的多性伴婚外性行为事件。

《新世纪周刊》2008年中国人情爱状况调查的第二部分,对于多性伴的网络调查显示,在生活中有4个以上性伴侣的占受调查总人数的28.11%,2个、3个的分别占10%多。今年4月“首届北京国际优生优育计生用品展览会”上,著名性学家马晓年教授发布了《中国女性性福指数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的一项结果显示,29.1%的女性有2-3个性伙伴,9.1%的有3个以上性伙伴。也就是说,约有40%的人有出轨或者婚外性行为。

从客观上看,婚外性行为确实影响了人们的主流道德观念,冲击了既有的社会秩序,还可能诱发(或本身就是)违法犯罪。可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社会、公众对婚外性行为越来越宽容,对一般的婚外性行为、一般人的婚外性行为主要依靠道德调整和个人自律,只有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婚外性行为或者特殊人群的婚外性行为才由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来调整和规范。

二、人们对婚外性行为的称谓

现实中婚外性行为五花八门形式多样,人们对婚外性行为没有统一的称呼,且大多不是法律概念。现概括、罗列如下:

1、情人、一夜情

情人一般是指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婚姻之外有性行为的男女。情人的本质在于他们之间不是性与金钱、财物的交换,不以婚姻为指向。有的把工作上是助手的情人称之“小密”。

男女只是一夜(次)或数夜(次)发生性行为,不存在钱和性交易的称之“一夜情”。

2、外遇

外遇,顾名思义就是指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外遇又被称为出轨、婚外情、婚外恋,男性外遇被称为偷腥族,女性称为出墙族。

3、婚外恋

婚外恋,一般泛指婚姻以外的男女恋情、两性关系。

4、偷情

偷情大多数是以性为结合的基础,互有好感,但没有很深的感情或爱情。偷情方式主要是一夜(次)情、几夜(次)情,之后好聚好散。但也有人会将偷情发展成为长期的婚外恋,因此人们往往将偷情混同为婚外恋。

5、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与有配偶者有两性关系,也可能是没有两性关系而有亲密情感的人。

典型的第三者应当是指希望与某一有配偶的异性结婚或导致对方原有婚姻关系破裂的人。

6、通奸,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己有配偶的人之间自愿暗中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7、同居,是指男女长期或暂时共同居住生活,包括性的结合。

同居分为二种情形: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是指无配偶的男女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8、姘居

姘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同居,共同生活,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目的,男女双方虽然同居,却不是持续稳定的生活,而是随时可以自由拆散。姘居当事人的性关系不以金钱、财物为纽带,有的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9、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末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以配偶相待,性生活、生育、相互扶养等与夫妻相同,但是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

10、婚前性行为、试婚

婚前性行为一般是指准备结婚的无配偶男女之间发生的性行为。

试婚也可以归类于婚前性行为,但又与一般的婚前性行为不同,因为试而不是准备结婚,对是否结婚一开始就不确定。试婚,打破了婚姻的严肃性,受到道德谴责。

11、包二奶、养二爷

包二奶,“二奶”就其本义来说是指夫所纳之妾。现实生活中,“包二奶”有特定的含义,即指有配偶的男子供养妻子以外的其他女子,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该男子保持这种关系。

养二爷,是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包养情夫有了可能。养二爷是指有配偶的女子供养丈夫以外的其他男子,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男方一般只与该女子保持这种关系。

12、包养情妇、包养情夫

包养情妇一般就是指包二奶。

包养情夫一般就是指养二爷。

13、换偶、换情人

换偶就是二对或多对夫妻相互交换配偶进行性行为。换偶也称为换妻,但女性主义者认为换妻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称为换偶更容易让女性所接受。

换偶已严重冲击了道德底线。

换情人,就是二对或多对情人相互交换性交,此后原来的关系不变。

换偶、换情人有可能构成聚众淫乱。

14、3P

p——person也就是中文“人”的意思,所谓3p就是三个人一起发生性关系,一般是指两男一女,而且特指一对有情感关系的男女与另外一个男子进行的共同的性行为。3P涉嫌聚众淫乱。

15、乱交

乱交,即随意选择性伴侣的行为,一方往往同时和许多人保持性关系。

16、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17、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特指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情形。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也就是说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两性关系,也是强奸。

18、重婚罪

重婚罪,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9、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20、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为首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21、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22、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以上种种婚外性行为概念并非严峻的定义,互有交叉,互有包含和重叠。

三、婚外性行为的法律后果

从调整婚外性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党纪政纪)角度去区分,可以将婚外性行为(包括由此引起的违法犯罪行为)分为五类,下面予以分类并列出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刑法(同时党纪、政纪)调整的婚外性行为。

1、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236条第一款规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重婚罪

重婚罪,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犯罪人有二类:一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现役军人,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有军籍的学员。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军人、残废军人、和在军事机关工作而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以及因犯罪被判刑在执行刑罚仍保留军籍的人,都不是现役军人。

同居,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它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关系或者其他某些方面的特殊关系。同居既不同于事实婚姻,也不同于通奸。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不能认定为犯罪。结婚,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骗取结婚登记或者虽未登记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实婚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为首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二是淫乱。聚众,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组织、指挥、策划下,纠集多人聚集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淫乱,主要是指聚集男女多人在一起进行性交,即群奸群宿,在同一处所换偶性交,等。

《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6、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党纪、政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第150条规定 ,……重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159条规定,进行淫乱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第31条规定,……组织、支持、参与……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行政法(同时党纪、政纪)调整的婚外性行为。

7、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已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按卖淫嫖娼行为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四、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己被《治安管理处罚法》代替)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条,对下列几种人收容劳动教养:……(三)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56条,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1条,……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非法姘居

非法姘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同居,共同生活,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目的,男女双方虽然同居,却不是持续稳定的生活,而是随时可以自由拆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三)民法调整的婚外性行为。

9、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以前称之为非法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包二奶”、“包二爷”等情况。

《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准予离婚的理由之一,《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来说并不触犯刑法,但《刑法》也有特别规定,《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多长时间才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还没有司法解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规定可资参考:《婚姻法》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

10、同居

同居即指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即以前的事实婚姻,以前对此也称为非法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四)党纪、政纪调整的婚外性行为。

11、通奸

通奸,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己有配偶的人之间自愿暗中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通奸的双方,对内不共同生活,对外不以夫妻名义活动。最主要的是,通奸与重婚、同居等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隐秘性,当事人不愿被人得知他们的关系,他们没有夫妻名份和权利、义务。虽然有些人的通奸在一定范围内被人知晓,但这是出于当事人意愿之外的原因。

《婚姻法》中没有通奸的概念,也没有禁止通奸的规定,一般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

但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151条规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2、包养情妇(夫)

包养情妇,是指有配偶的男子供养妻子以外的其他女子,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该男子保持这种关系。

包养情夫,指有配偶的女子供养丈夫以外的其他男子,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男方一般只与该女子保持这种关系。这是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包养情夫有了可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规定,……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9条,(三)包养情人的; 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五)其它婚外性行为。

上述十二种以外的婚外性行为,对于其它婚外性行为,依靠的是道德调整和当事人个人自律。

四、性行为的道德标准

虽然人是身体的主人,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个人的私事,但并不只是发生性行为男女两人的事,一般均涉及自己也涉及他人,故应遵循社会基本准则。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其要求也低于道德要求。所以说,在性行为的范畴,道德比法律有着更重要的意义。性道德标准是指导人们性行为的最基本的原则。性道德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其产生作用的极其广泛和重要。性道德标准多种多样,有人提出了性道德评判四原则,笔者觉得很有道理,现概括如下:

1、自愿原则

正常的性行为,必然要有一男一女才能完成,性行为应该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而不应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尤其是男方对女方的强迫。自愿的原则有其重要意义。如违反妇女意志进行性行为,就可能构成了强奸。

2、无伤害原则

男女两人之间的性行为不能伤害其他人的幸福,不能损害自己或对方的身心健康,不危害社会。

3、爱情原则

人类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类具有超乎动物的思想与情感,在性活动中对性对象具有爱情,才是道德的。

4、婚姻原则

性行为发生在合法婚姻内,才是符合道德的。

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银河提出了性权利三原则的概念:自西方性革命后,有一个逐渐被广泛接受的新的人权观念,那就是人类性活动中的三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三个原则的性行为就属于人权范畴,就不应受到制裁。这三个原则是:第一,自愿;第二,在私秘场所;第三,当事人均为成年人。换言之,一切在自愿的成年人之间在私秘场所发生的性行为将不受制裁,属于应受保护的人权范畴。

李教授的性权利三原则受到许多人的批判,认为淫乱、卖淫嫖娼、换偶、一夜情等性行为可能符合性权利三原则,但这些性行为破坏社会正常的伦理秩序,使人们内在的道德和羞耻感丧失,最终败坏社会风俗,危及社会和谐,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笔者觉得,李教授的性权利三原则有其合理性,具有前瞻性。其解决的是不违背人类性活动三原则的性行为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问题,与是否符合性道德规范是二码事。但尚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与我国传统性道德也不相吻合,应该缓行。

五、对婚外性行为的立法思考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允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现象的存在,任何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配偶。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对婚外性行为均持否定态度。但在现实中,婚外性行为又大量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无可否认,婚外性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众多的负面影响有目共睹的,对其放任自流肯定是不行的。

有人希望借助法律的强制力能更有效地制约婚外性行为。但是,一项法律义务的设定必须慎重,一项法律的出台必须具有理论基础,也应具有操作性。而且婚外性行为的大量出现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问题。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值得我们思考,虽然婚外性行为对婚姻关系中的无辜一方造成了巨大痛苦,遭到受害人的竭力反对, 但是就整个社会而言,对婚外性行为的态度却是越来越宽容了。

人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性行为是人们支配自己身体的表现。从这个角度讲,发生婚外性行为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

但是,任何权利都是不能滥用的,性的权利当然不例外,如果如果行使性权利不顾社会公共利益,不顾性对象的意愿和第三者的利益,那就具有社会危害性。

婚外性行为为传统道德所不耻,是立法时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两者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在本质上就内含一定的道德因素,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就是说,虽然法律会反映一定的道德内容,但法律只是反映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能把较高的道德要求法律化,不能用法律手段来对付所有违背道德上的行为。司法强行闯入个人生活中最具隐私性的领域,会造成对个人自由的严重践踏,继而伤及配偶子女等无辜。

可见,我国对一般人的婚外性行为、一般的婚外性行为主要依靠道德调整和个人自律,对特殊人群的婚外性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婚外性行为由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来调整的做法从总体上看是合理的。

但是,现行法律对一般人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的处理显得过于严厉,人们一旦涉及其中就会身败名裂。对于那些无直接受害人的违法犯罪,如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法律可以对其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可给予罚款,而不使用刑罚、治安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这样更符合社会发展潮流。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pangyu.com/zixun/10443.html

(0)
上一篇 2023年 4月 14日 上午9:03
下一篇 2023年 4月 14日 上午9:08

相关推荐